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绿色亮剑”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丹巴县森林公安局重拳出击,力求打击一批,震慑一片,不留死角的打击效果,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近日,丹巴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力量对全县违规占用林地的行为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在清查过程中,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发现某电力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建房,民警随即立案调查。 经调查,丹巴县某电力公司在未持有林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占用林地,并在林地上修建建筑,已破坏林地地表土层,影响植物生长环境,造成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经鉴定,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3.78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对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做出: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并处占用林地每平方米2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50425.2元人民币。
(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唐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