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全省开展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将5类74项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罚权移交给森林公安执行,并在全州森林公安开展了“综合能力提升”活动,丹巴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高压态势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今年10月,丹巴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准,违规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随后,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决定立案调查。
现依法查明: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年初时,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丹巴县格宗乡非法占用林地,擅自在林地上建造车间、高位水池,并且堆放沙石料。经鉴定,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达9.68亩,涉案地类为灌木林地。
丹巴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出了责令该公司在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林地每平方3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193696.8元人民币的罚款。
今年以来,丹巴县森林公安局查办各类破坏生态和涉林案件达60多起,抓获处理违法人员80余人,罚没款项近60多万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严处严罚,显示了森林公安对生态资源高度负责的态度。
森林公安机关提醒,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应依法占用林地,用地前需先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未经许可毁林挖山、非法占用林地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依法进行处罚。
(丹巴县森林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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