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性文件藏汉翻译开展难度大
(一)无工作机构。由于州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忽视或者认识不到位,承担规范性文件藏汉翻译工作的机构、人员很少。州级承担重要文件藏汉翻译工作的单位为州编译局。州级部门翻译相关文件、公告等文书可以联系州编译局解决但是实际情况是除州委统战部翻译相关文件、州政府公报藏汉翻译外,很少有部门联系。此外并没有其他单位部门承担该项工作。各县(市)需要翻译相关文件、公告时,都是寻求懂藏语文的人私下帮忙或者按劳付酬。
(二)缺专业人员。准确是法律、法规翻译的基本要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经过字斟句酌、反复修改后定稿,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均有准确定义,译文必须确切无误地反映原文。规范性文件的藏汉翻译,也牵涉到准确这个问题。对于翻译人员,不仅仅需要精通藏语文即可,并且要精通法律,掌握州、县(市)政府政策,以便能准确无误的翻译相关法律、政策用语。
因缺少专业人才,翻译过程中也存在不认真仔细、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很多翻译人员面对大部分读者不认识的藏文情况下,常见翻译错漏现象。
(三)行政对象复杂。甘孜州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且在部分地区不仅仅以藏民族为主,呈现大聚居、小杂居的态势。试以九龙县而言,主体民族就有藏族、汉族、彝族,还有回、苗、羌等十几个民族,使用的语言文字也各不相同;乡城县除以藏民族为主体民族外,仍有彝、回、苗、羌、纳西等十几个民族。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使藏汉翻译的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适用,需要将规范性文件翻译成其他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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